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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已经提供的资料 (请在□内打“√”) |
资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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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照原件 |
★ 护照最后一页“持照人签名”处用正楷写上自己的中文姓名。 ★ 请检查护照是否需要更换(护照必须在送签时至少半年有效。例如:送签日期05年1月1日,护照05年5月31日或此日期前到期,就必须先到公安局办理更换手续)。护照必须在所申请的签证有效期后至少90天内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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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已交___张) |
★ 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大一寸(45mm×35mm)彩色证件照片,总共提供4张(护照签发超过半年,相片不能和护照相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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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函 |
★ 邀请函原件,需说明:a、双方公司的全名,邀请人与被邀请人的全名和职务,公司地址,电话及传真;b、计划逗留的时间、目的以及行程安排;c、被邀请人相关信息;d、出访费用由谁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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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 |
★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要有当年年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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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绍信 |
★ 中方公司出具的英文正式介绍信(需注明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职务、出访目的和回国保证,用有公司抬头的便笺纸打印,并加盖公章)也可提供盖有您公司公章的便笺纸由我们代为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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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资料表 |
★ 如实填写好表中的各项 |
签证类别: 短期停留商务签证,签证停留期以领事馆批准期限为准
签证工作天数: 1、工作日从收齐资料后第二天计起,工作日受领事馆影响;
2、吉尔吉斯斯坦驻北京领事馆审核资料天数7天(领事馆工作休息日除外)。正常邮寄时间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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