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签证申请指南 以商务公文\姐妹城市交流等为目的,希望短期逗留日本的中国人的签证申请手续如下: 1. 手续的概要 以商务、会议、姐妹城市交流等为目的(不包括探亲、访友、观光、技术及实务研修等),希望在日本逗留90天以内的中国人,向本馆提交所需文件,申请签证时,如无特殊问题自申请受理后,第二天起算,除去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第7个工作日发给签证。 但请注意的是: 如所需文件不齐备的话,不能受理其申请 2. 所需文件 (1) 在日本的保证人(日方企业等)准备的文件 A:招聘保证书(本馆、外务省备有统一格式)(原件1份、复印4份) 〇 写给外务大臣的,有6条保证内容、入国理由、经过等详细内容 〇 保证人栏中写明该企业名称、地址及代表人姓名,并盖公司单和代表人印章 〇 写有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职业、职务(申请人员为多人时,须附名单) 〇 须附逗留预定表(记载从进入日本至出日本的具体日程、活动内容及住宿处) B:在日本的保证人的特定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〇 法人登记簿誊本及公司介绍(但,上市公司的话,可以公司四季报的该公司部分的复印件替代。有关公共事业法人,已登记的需提交登记簿誊本,未登记的须提交该团体的介绍及规章。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可免) 〇 在职证明书等(由个人任招聘保证人时所需。本种手续,原则上本人是不能人微言轻招聘保证人的。但由于其招聘的内涵,例如大学教授主持的国际会议等,在只能由个人任招聘人的情况下才能认可) (2) 申请人准备的文件和申请方法 A 外事办公室发入的护照持有者 〖申请方法〗 请通过外事办公室签证处申请 〖所需文件〗 a:外事办公室的公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b:签证申请表(外办备有)----2份 B、公安局发放的护照持有者 〖申请方法〗 原则上请通过下述本馆指定的团体申请 作为例外,对日本独资企业、分店、驻华事务所所属保佑职员(日中合作、合资企业所属职员,不属于这一范围),也只有在下述文件之外另附上申请人所属企业发入的保证申请人回国的书面文件的情况下,才可直接在本馆签证窗口申请(另,本馆的签证申请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但有时也可能因故当天无法受理,请予了解)。 〖所需文件〗 a: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或上海外事服务中心的函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b:申请人所属企业的函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记载有申请人身份、职务、访日目的、日程的书面材料) c:签证申请表(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及上海外事服务中心备有)--2份 d:申请人所属企业的企业批准书及营业许可复印件-2份 ※ 注意事项 〇 在本总领事馆受理申请时,到申请人进日本的预定日期间不足7个工作日的话,由于不能确保审查日期将不接受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在日保证人更改逗留预定表日程满足上述条件后再申请。 〇在审查时,有时党政军会要求申请方提交相应的其他书面文件。另,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有时会超过7个工作日,在预定发签证的日子,也有不能发给签证的情况。 探亲签证申请指南 中国人因探亲申请签证时的材料,请准备如下。请注意材料不齐备时,不受理申请。 另,本馆的签证申请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但有时也可能因故当天无法受理,请予了解。 A:保证人办理的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保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a:日本人和取和「永住者」在留资格的外国人 b:取得3年在留期、且在留资格为「定住者」、「日本人配偶等」以及工作签证的外国人 1. 招聘保证书(本馆、外务省备有统一格式) (1) 写上所有申请人的姓名 (2) 写上具体的入国理由(招聘经过) (3) 附预定逗留日程表(从入国日到回国,详细写明访问目的地、住宿等全部日程) (4) 保证人盖章 2. 住民票(记有户籍所在地) 3. 外国人登录济证明书(外国人需要) 4. 在职证明书(如是公司等代表者,用公司的登记簿誊本;自营业者用营业许可等复印件或确定申告复印件) 5. 税务署发放的纳税证明书、市区町村所发的所得证明书(源泉徵收票不可。未记载全提总收入额的不予受理) 6. 有关在日亲属的材料 (1) 外国人:外国人登录济证明书 (2) 加入日本户籍的外国人(日本人配偶等):外国人登录济证明书及户籍誊本 (3) 日本人:户籍誊本及住民票 (4) 在日本亲属在日本国学习、工作时:在日亲属的在学、在籍、在职证明书 7. 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因在日亲属生孩子或生病需要照顾时,要有医院的诊断书。因参加结婚仪式时,要有仪式场地的预定证明、出席宴会的请柬等。 B、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 签证申请书(本馆备有规定格式的专用纸)2份 2. 护照 3. 照片(45X45mm,须6个月以内拍摄的,正面半身脱帽照)2张 4. 亲属关系表(本馆备)2份 5. 公证书(证明申请人与在日亲属关系)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 入国理由书(写有具体的入国理由、逗留时间)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注:·市区町村等官方机构发放的材料,有效期为半年。 观光签证申请指南 中国人因探亲申请签证时的材料,请准备如下。请注意材料不齐备时,不受理申请。 另,本馆的签证申请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但有时也可能因故当天无法受理,请予了解。 A:保证人办理的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保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a:日本人和取得「永住者」在留资格的外国人 b:取得3个在留期、且在留资格为「定住者」、「日本人配偶等」以及工作签证的外国 1. 招聘保证书(本馆、外务省备有统一格式) (1) 写上所有申请人的姓名 (2) 写上具体的入国理由(招聘经过) (3) 附预定逗留日程表(从入国日到回国,详细写明访问目的地、住宿等全部日程) (4) 保证人盖章 2. 住民票(记有户籍所在地) 3. 外国人登录济证明书(外国人需要) 4. 在职证明书(如是公司等代表者,用公司的登记簿誊本;自营业者用营业许可等复印件或确定申告复印件) 5. 税务署发放的纳税证明书、市区町村所发的所得证明书(源泉徵收票不可。未记载全年总收入额的不予受理) 6. 证明申请人与招聘者交往关系的照片、信件以及信封的复印件(须有住址、姓名及邮戳)、或招聘者的护照复印件(记载有在中国出入境的记录及其签证章) B、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 签证申请书(本馆备有规定格式的专用纸)2份 2. 护照 3. 照片(45X45mm,须6个月以内拍摄的,正面半身脱帽照)2张 4. 亲属关系表(本馆备)2份 5. 入国理由书(写有具体的入国理由、逗留时间)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注:·市区町村等官方机构发放的材料,有效期为半年。 |